公开查处,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。干部选拔任用,说到底还是需要人去从事选人的工作,而人是复杂和动态变化的。纵有再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,我们也不能保证工作中没有一点问题发生,不能保证所选干部一个也不犯错误。这里的关键在于,一旦发生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,就不能藏着掖着、包着捂着、瞒着护着,更不能回避躲闪,搪塞群众。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旗帜鲜明地揭露问题,毫不留情地公开查处。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就曾明确提出,要“用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”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更是明确要求,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,坚决整治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、拉票贿选等问题。”只要我们从上到下都始终坚持立党为公的党性原则,本着从严治理的战斗精神,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坚决追究问责、对腐败堕落的干部严肃查核处理,就一定能有效呼应公众诉求,彰显用人清明。
公开宣传,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舆论支撑。我党近年在干部制度改革上所取得的成效不可谓不大,但选人用人公信度却仍有待进一步提高。一个重要原因,是我们对这方面工作的公开宣传关注不够、研究不多、做得不好,以致相当部分干部群众不甚了了,从而影响到对我党选人用人公信度、满意度评价。对此,我们应该破除干部工作神秘化的影响,打破“只做不说、多做少说”的传统观念,理直气壮加强我们所做变革和已取得成绩的主动宣传、正面宣传,特别是要善于通过主流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,深入宣传我党干部制度改革创新的扎实举措,大力宣扬先进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,及时发布干部工作的准确信息,正确有效引领社会舆情,从而使人民群众对我党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,建立在全面客观了解情况的基础之上。
以上“四维”,应视为有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系统工程。实践中要能统筹安排,整合力量,合理分工,整体推进,才能取得好的效果。
(作者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员、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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